当前位置:顶点小说>历史军事>乱世栋梁> 第一百三十章 整军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三十章 整军(4 / 6)

军法司根据各方证词,包括军司的报告,来做出判断,并下结论:有罪还是无罪。

若有罪,该怎么处罚。

以这种方式来震慑将领,能让带兵将领临机决断时,想清楚后果,再付诸实施。

行军总督,战时可以撤换行军都督职务,但除非特别情况(譬如对方涉嫌叛变、叛逃或者临阵倒戈),否则不允许行使“使持节”杀行军都督的权力。

即便杀了人,事后也得接受军法司调查。

一旦判定是滥杀,行军总督也得负责。

所以,战时军法审判机构——军法司,以及军司随军制度,是要跟着行军制度一起实施的。

而军法司做出的判决,由此引发的行刑(譬如死刑),除非皇帝特赦,必须严格执行,哪怕对方是宗室或者勋贵,否则就是笑话。

萧询听大将军说了一番,觉得很有道理,既然这制度先在两淮试行,那就先试试再说。

反正军法司由大将军主管,想来,必然能够有效震慑、约束将领们战时的行为。

。。。。。。

淮阴行在,行宫边上军营官署,都督宫城诸军事的大将军李笠,忙着签发军令,调动禁军进行各类布防。

与此同时,还要向周边驻军发布命令,做出各种布置,确保行在安全。

因为涉及中外诸军事,所以命令很多,李笠不敢大意,幕僚拟定的每一份命令,都仔细看过。

中外诸军事,指的是中军、外军诸军事,这里的中、外之分,分辨标准是京城(中枢所在)。

常年驻扎在京城内外的军队,是中军,这就包括了禁卫诸军;

外军,泛指各地都督区所统辖之军队,还包括各州郡所统辖的州郡兵。

中军镇守京城,外军镇守地方,两者相互掣肘,若有人“都督中外诸军事”,意味着此人距离皇位已经很近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