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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时机(求收藏)(1 / 4)

午后,烈日当空,白石村边,庞秋等村民正在给各处鱼塘撒生石灰,鱼塘里的水已经排干,趁着这段时间都是晴天,鱼塘都已经暴晒数日。

撒完生石灰后把河水引入,给各家鱼塘好好泡泡,再引河水“换洗”几次,这些鱼塘就能养新鱼了。

前不久还愁容满面的庞秋等人,如今一个个喜上眉梢,原因倒也简单,那就是李笠把说好的租金都付了。

庞秋家得了租金三万五千钱,比先前说的两万钱要多,他赶紧找到债主,把欠的债连本带利一起还清,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

其他人家为了养鱼,也大多举债,如今得了数万钱租金,赶紧提前还债,去心病。

去了心病,一家人不需要为了躲债而逃亡,哪里能不高兴?

现在,给同村李笠家做事,所得工钱,以及将来的“提成”,就是自家的收入,而且是“多劳多得”,所以大家都很积极做事,期待着鱼塘早日养鱼。

但是,对于鱼塘要养的鱼,庞秋等人有些疑惑,因为按照李笠透露的消息,他是要来个“鱼蟹混养”。

蟹就是螃蟹,鱼,是鲢鱼。

这年头养鲢鱼的人很少,养螃蟹的基本没有,因为鲢鱼鱼头太大,往日里都卖不上价钱,还不如养鲩鱼,而螃蟹...

到了秋天,捕捞螃蟹即可,没有谁会特意养螃蟹。

被李笠雇佣的庞秋等养鱼户,从没听说过谁养螃蟹,所以当他们知道这个消息后,一开始还以为李笠是在说笑。

当然,螃蟹确实能养,但是,鲢鱼养大了可以卖给城里酒肆、食肆,可螃蟹呢?

李笠所谓的养螃蟹,实际上就是组织大伙去湖里、河里捞,然后放到池塘里暂养。

养到秋天出售,为期三四个月,时间不算长。

养螃蟹比不上养鱼,销路相对不大,而且必须吃新鲜的,因为死了的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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