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御史台的人去处理这件案子,那母子也在宫中还没放归。
每几天窦仪就把案件卷宗交到他的案头,基本无缺漏,和母子说得一样,他们还审出另外一点,赵彦韬掏出死者心肝后,切片蘸盐生吃。
窦仪和刑部,御史台依旧觉得应该是仗责、刺字、发配边疆的好。
史从云依旧坚持要处死示众,昭示天下。
窦仪为这件事还和他吵起来,因为唐末五代以来,有权势的人吃人并非少见的事,他们远没有史从云那样深恶痛绝,窦仪觉得才开国,应该宽仁处理,以安人心。
史从云却十分痛恨这种恶习,非杀了以昭示天下不可,两人在万岁殿前殿吵了一架。
史从云只知道这窦仪连赵匡胤都敢顶撞,没想道他还这么刚,最终吵得面红耳赤。
不过面红耳赤的是窦仪,他个子高,嗓门大,在军中那些糙汉子中间锻炼出来的祖安大能,窦仪一届读书人哪是对手。
最终还是维持原有判决,杀赵彦韬告示天下,不过原本他想在街口斩首示众,改为在狱中赐死,然后昭告天下。
当天他气哼哼的出宫去魏王府留宿,找符太后安慰,太后胸肌比较发达。
第二天散朝之后气不过,又把窦仪叫来骂了一通,结果窦仪还是不让步,他说是根据《大周刑统》定罪的。
这是周国法律,曾经官家让范质等人修订的。
史从云让不服气,让窦仪把法律条文拿来给他看,看了一回儿发现里面果然有规定,按照法律,仗责已经是多出来的处罚了,只有去职,刺字发配。
史从云觉得很没面子,但也没办法,白纸黑字的,只能拉下脸来道,“好好好,你说得都对。但我看这刑统还不全,需要补充。”
窦仪也是个好官,知道给领导台阶下,也不吵了了,借坡下驴道:“这是仿照唐时律法编造的,其中有不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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