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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宦官崛起(11 / 13)

朝恩时年四十九岁。

鱼朝恩在禁中被秘密处死一事,除少数参与密谋的人,外界一无所知。为防不测,唐代宗暂时隐瞒真相,下诏罢鱼朝恩观军容使等职,增实封六百户,通前共一千户,保留内侍监如故。诏令公布后,诈言鱼朝恩受诏而自缢,将其尸体送回家,赐钱六百万作安葬费。

鱼朝恩弄权多年,结党营私,形成了一股强有力的势力,唐代宗担心其党羽闹事,尤其是担心引发禁军的骚乱。于是,下令对鱼氏党羽亲信免于追究,将鱼朝恩亲信刘希暹、王驾鹤并擢为御史中丞,以安慰北军之心,并下诏宣称:“你们均为朕之属下,禁军今后由朕统帅,勿有顾虑。”

经过安抚,众心稍安,基本上没出现大的变故。唯独刘希暹过去罪恶满盈,常常自疑不安,又出言不逊,唐代宗遂将其赐死。鱼朝恩死后,尚且让皇帝煞费苦心,可见其生前是何等的风头。

唐代宗依靠元载的帮助,才得以铲除鱼朝恩。然而,鱼朝恩死后,唐代宗又厌恶宰相元载专权,心中杀机蠢蠢欲动。

宰相号称“国之名器”,“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权力极大。而皇权与相权之争,亦非唐代宗一朝独有。宰相专权与宦官专权不同,宦官因有生理缺陷,只能依附于皇权,宰相却能在朝堂中自成势力,能够与皇权抗衡。在皇帝看来,后者威胁无疑更大(关于此点,后节《权力博弈》还会详细论述)。

公元777年,鱼朝恩死后七年,唐代宗杀元载,元载妻子王韫秀及三子均被赐死。元载还有个女儿,早年已在资敬寺出家为尼,亦未能逃过此劫,受到牵连,被收入掖庭为奴。

元载是唐朝宰相中比较少有的贪官,好聚敛财物,其家产被籍没,单是抄出的钟乳就有五百两,胡椒八百石。当时钟乳和胡椒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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