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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4 / 9)

,上司还这么寒酸,咱们这些伙计更加无地位可言。

饭盒子送来,大家围在一起吃。

我略略吃几口,想到家中阿萍煮的三菜一场,老被我嫌——“阿萍,又是鸡汤?弟弟不爱喝鸡汤。”“阿萍,先生最恨药芹,你跟官不知官姓啥!”

想到自己的嚣张,我忍不住微笑。

同事看样子都很斯文,当然,一两日间难以清楚底蕴。

工作乏味而繁忙,一星期后我略有眉目。布朗叫人做事如舞女做旗袍,非改不可,他自己挥舞红笔,将下属大作改得面目全非,等于重新写过,但是他自己又不肯动笔,如果由他一手写就,未免太寂寞,改人文章,自己存着一股威风。

可怜的小男人。

每天下班,我如打完仗一般,出生入死,各色人等都要放软声音服侍,实是很劳累的一件事。

露丝职位虽比我更低。气焰比我高张,一把尖喉咙,因是熟手,趁着告诉我女厕在什么地方,后生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呱掭瓜掭,唯恐天下不知新同事的无能。

我因为过度震惊,故此目无反应,任人鱼肉,凡是谁不高兴的琐碎工夫,都住我头上推。

我无所谓,我还争什么呢?要争我不会跟辜玲玲争?

那个胖胖的陈总达特别和蔼,看出我是生手,事事指点我。

光是翻译也很噜苏,许多专门名词要到各部门查询,一等便一个上午,下午通常出去开会,做跟班查货看货,有时六点也走不掉。

下班仍可去看平儿与安儿。

安儿为出国的事忙,我讶异,才十二岁多一点的女孩子,一切井井有条。

涓生陪安儿去加拿大领事馆办妥手续,在温哥华选中了一个寄宿中学。

安儿告诉我:“波姬小丝走红的时候,也不过只有十二岁。”

但是我们家有一只旧闹钟已经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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