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起码有两个真相:我说的真相,与玫玲说的真相。如果你相信我,我是个有说不出苦衷的人,如果你相信玫玲,那么我是个负心的坏男人。
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当我认识玫玲的时候,我在铜锣湾皇仁中学念中三,十五岁,玫玲在圣保禄修女学校念中二,十四岁。我们是在舞会认识的。
她打扮像“十七岁”杂志中的模特儿,大篷裙,小白袜子,前刘海,马尾巴发型,熨得像油条,卷发地垂在脑後,秀丽、活泼、可人。
我与她情窦初开,虽然没有花前月下,却也看过不少早场公馀场,小冰店里吃过菠萝冰,散步逛过维多利亚公园,陪她到大丸公司找新式衬衫,我们在一起很快乐。
然後会考毕业,我以五优二艮的成绩考进港大,再三思量之下,转到伦敦大学的皇家理工学院攻读,从此与玫玲故人万里关山隔,只靠信件来往。
我们以为我们是相爱的,我是她的“男朋友”,她是我的“女朋友”,多年来家长们默许,习惯成了自然。我们一直没有停止写信,每星期一我总是到邮局去寄出航空信一封,说些家常,贴上新鲜的美丽邮票。
一切都是习惯,但谁也没怀疑过这种习惯。
日子过去,春去秋来。我相信政玲对我是最最忠实的,在香港她考试毕业,於本校念了一年商科,学会速记打字,并没有升学,她在一间大商行内任秘书职。我有点失望。她家中是老式广东人,觉得女孩子没必要“留学”,况且出来一次实在需要太多的金钱,把这笔钱储蓄作为她将来的嫁柱,已是一层中等面积,可供收租的住宅楼宇。
第一年暑假我没有回香港,我忙於考试,忙於社交,忙於在欧洲观光。我在ic非常快乐,呼吸着簇新的空气,新任大学生难免有种飘然的感觉。
最主要的是,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叫姬亚。姬亚姓欧阳,伦敦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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