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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服还得服(3 / 3)

且还私自将照会予以毁弃,过后又另外捏造了一张洋文收条回营交差。联军方面等了三天不见答复,方才纵火烧园。后来真相大白,肇事守备被立即予以正法,然而已于事无补。

奇怪的是,正史和清宫档案中都无相应记述。倒是西方的相关资料显示,额尔金曾在北京城内四处张贴告示:“任何人,无论贵贱,都要因他愚蠢的欺诈行为受到惩戒,18日将火烧圆明园,以此作为皇帝食言的惩戒,作为违反休战协定的报复。与此无关人员皆不受此行动(指焚园行动)影响,唯清政府为其负责。”

可以看出,额尔金在烧园前为自己的行为做了辩解,并指明了烧园的时间,其中没有交抚恤银就可进行交换的说法。清人笔记所言,可能更多地只是寄托了一种国人的痛切和惋惜之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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