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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一十二章 新义之争(1 / 5)

第一千四百一十二章新义之争

《新义》,是《周官新义》、《毛诗义》、《尚书义》的总称,其中只有《周官新义》是王相公亲笔,其余两篇乃王雱和吕慧卿所作,当初制定的时候就极不严谨,乃是介甫公一家之言!

比如《尚书》,当年苏明润《尚书祈询》中提出的一百多个问题,都在点子上,算是开辟了《尚书》辨析这样一门学问。

到了今天,学界已经渐渐形成共识,其中不少章节,存在改编,删窜,颠倒,甚至是伪写等情形。

这些问题,是当时安石公也没有弄明白的,王雱、吕惠卿就更隔了一层,他们作的《尚书义》,能作为学校法定教材?能作为科举的唯一参看书目?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周官》同样如此,不说别的,就一个《考工记》,能绕得过理工去?

关于音律,尺寸,量衡,参照出土文物就会发现,和今人的理解区别甚大,商周文字考义局如今对这个问题已经作了很多详尽解释。

这些进步,反证了王相公的《周官新义》,有很多地方不靠谱。

现在明明问题出在教材错误上,却归罪到考官的考题正确上,这不叫文过饰非叫什么?

因为涉及到苏辙,苏油不得不上书阐明立场。

苏辙的问题,不在于他对真理的坚持,而在于他犯了“程序错误”。

国家立《三经新义》为三经唯一参考书目,并且规定其为试官的唯一出题科目,那么试官就理应遵守规定。

如果是教材有问题,考官发现后,应当按照正常程序上报? 建议朝廷修改? 就像司马学士现在所做的那样。

但是在国家没有给予明确答复,下达指导意见之前? 一个考官? 当然必须按照原有规定来执行。

这就叫“程序正确”。

当然程序正确也存在例外,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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