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见老头儿发话,都十分不好意思,连忙上前来搀他入座。
他将两瓶好酒往灶台上一放道:“我老头儿半截身子都入土了,坐不坐贵客位都没关系,我就坐第二桌,你们管你们喝酒。”
这一句话将吴兴昌与陆正轩及王新德都臊得脸红了,于是王老头便主动叫吴兴昌从第四位。
可是吴老头说:“贵客席我是给陆太公留着的,我无所谓,随便吃点都行。”
王老儿就矫情起来了,对陆正轩道:“吴老弟就坐第四位,我忝为年高,就厚脸坐第五位,委屈陆老弟坐第六位。”
在众人一致要求下,陆太公就坐了贵客首席,一场风波消弥于无形,吴陆氏也很开心。
而女眷就坐第二桌,包括小孩,这时吴兴昌两个孙女放学也来吃饭了。
一会儿又陆续来了两个男宾客,就等正主吴轩庭上桌,他心里不痛快,没吭声。
他至今还懵逼呢,怎么多出一个陆太公,他从来不知道啊,也没有印象啊。
可是这事太复杂,也很奥妙,岂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明白的。
陆老儿虽然年已九十八,可是中气仍十足,他高喊道:“轩庭啊,你的事包在太公身上,小老儿虽老朽,可是在市县里也能递上一两句话。”
吴陆氏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她其实心里也怕吴轩庭不是善茬,是回家找事,她一个妇道人家与一个聋哑儿子根本不是对手。
这时香烟还没有发明,有钱人都抽西洋的雪茄,可是雪茄是贵族的专利品,乡下人若抽了,连家产都得败光啊。
市面上一根优质的雪茄得两个大洋,烟瘾大的一天抽二十根,就是四十大洋。
而大米仅八十文大钱,四十大洋得买多少大米?五石(dan)啊,寻常百姓一年都吃不光啊。
不仅如此雪茄还特别臭,其劲力还挺冲的,不如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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