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还要在丰县做生意,正是闲不下来。
却又觉得这个法子,到时巧妙,既不用担心菜方子被人给钻研去,还能给自家的吃食让更多人知道。
所以最后沈父只好点了头,还答应和沈清一块帮着二人些那灯笼里面的字条。
也就是写着奖品的字条。
而那灯笼里面的奖品,一部分是今日林茗和沈母在外买到的玩意,剩下的就都是要自己准备的吃食。但是份量不会太多,每种吃食最多也就几份,而且需要抽中字条,这样一来代价就大了,要是有人抽中了,也不会轻易卖掉,给同行可趁之机。
如此,沈母负责在外采购食材,沈父沈清负责去镇子上的书肆采买宣纸和笔墨,毕竟一百个字条,沈清带来的不知道够不够。
准备充足总是好的,用不完也可以之后在带回去用。
而林茗则是负责和客栈掌柜的洽谈一番,乞巧节合作的事。
这些所有的准备工作,林茗原先提出来的时候,是说的,她全权负责亏损还是盈利,也就是不让其他人担风险。
但由于林茗身边的银子也不多了,虽然应付这个生意应该是绰绰有余,但却也怕等到时候出现什么特殊情况了。
沈母是清楚林茗手里有多少的,毕竟每日赚的银钱,林茗也没怎么花过。
又怕林茗为了这个生意吧所有银子都花完了,虽然他们几人都觉得应该不会赔本,但万一要是有个万一,孩子心里也过不去。
于是就做主也投了十两进来,正好是笔墨和食材的本钱,到时候若是遇见什么,也不至于没有钱行个方便。
不过这样一来,沈母原本带来的钱,就花的差不多了。
林茗自然不是人家善解人意,她一味接受的人,既然沈家众人考虑到了她,不让她一人但风险,那她自然也得有所表示。
于是最后就以,到时候无论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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