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远算是省城老一辈的企业家了,而陈青云则是后起之秀。
两位新老风云人物今天在郊区的一家不起眼的柴火鱼馆子里吃了一顿午饭。
在旁人看来,不过就是一顿午饭而已,能有什么不一样的,然而在饭桌上这两人却达成了一项高达两千五百万的合作案。
至于这项合作的具体方案尚没有出来,不过两人初略的意向是双方各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以新公司的名义来合作,到时双方各注资一千万和一千五百万,所占股份比例为55%和45%,由陈青云的公司来负责运营。
从馆子里出来,两人酒足饭饱,十分的惬意。
对陈青云来说,倒没有觉得这鱼格外哪里鲜了,鱼还不就是个鱼味,也就那么回事吧,不过能够和林氏集团达成协议,这一点是最让人振奋的,不管怎么说能够和林氏集团一起进驻乐洋,总是要比一家过去单打独斗来得强。
“林总,其实我也有个问题想要问你。”
“你是不是想问为什么我愿意投这个钱?”
“嘿嘿……”
陈青云讪讪地笑了两声。
林志远当然不会和陈青云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了,只是找了一个听起来像那么回事的理由,“小将军那边一败涂地,确实是我儿子败了,有一点我和你很像,那就是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
陈青云开玩笑道:“林总,你该不会说的是我吧。”
林志远跟着笑了起来,随后正色道:“我这人分得很清楚,生意场上的输赢是一回事,既然出来做生意哪有只赚不赔的道理,赚了钱的时候就开心,输了也一样要认,我儿子输给你我没什么好说的,只能说心服口服。我说的报仇是这个刘明德,这家伙心思坏得很,从乐洋跑到省城来,就为了拖我儿子下水,正如你说的,他刘明德敢先犯我,那我林志远也必和他奉陪到底。”
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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