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了,他说:“郑叔叔,你这啥意思啊?现在送自己用过的钢笔,该不会成了一种时尚了吧?你看我这送的,都是人参啊啥的,从东北找人挖来的,花了好几十万呢,也不老土吧?”
沈公子这么说,当然也是想炫耀一波。
郑弘光看都没看他的袋子,说:“人参?不好意思,和这支钢笔比起来,你送的这些,真不算啥。”
郑弘光把钢笔屁股拧开,看到确实被用过,笑了下,道:“没想到啊没想到,这支钢笔,竟然在这里,而且还被这么轻易的送了出去,老赵啊,你女儿认识了个大土豪,我真的很羡慕你。”
什么?!
这下,病房里的所有人都吃惊了!
大土豪?!
谁?说谁呢?林夕?不可能吧,他只是送了个破钢笔啊?
郑弘光说:“老赵,我用收藏艺术品的习惯,你知道吧?这支钢笔,是全球限量制作的,这看似普通的材质,却是最珍贵的金属制作,坚硬无比,在玻璃上划一道,立刻能把整块都碎掉,而且,这里面的钢珠,都是精雕细琢出来的,墨汁流畅,写的感觉也很棒,可惜啊,被咱们这里的一个明星买走了,但我听说,他前阵子把钢笔送了出去,没想到在这个小伙子手里啊。”
郑弘光看了眼沈公子手里的人参啊之类的,轻蔑的笑了下,说:“人参?几十万?这钢笔,起码在五百万朝上,抱歉,你那人参,真的没法比。”
嘶!
全场的人,都倒抽了口凉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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