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时锦的是什么人,寻玉活动中的人还剩下几个,最关键的,是男人身上的那双皮鞋。
寻玉活动开始的时候,林蒙给每个人都配了行头,其中就有这种皮鞋。据说鞋面涂了某种荧光剂,可以穿行沙漠而不干裂,异常耐穿,鞋底的纹路也有些讲究,几十条复杂的线组成了一个眼睛的形状,叫做鹰眼。这种纹络极深,如果有人在沙漠中走散了,可以用鞋印做记号。
然而,这样的一双鞋,如今却到了a市。
那么就是说,寻玉活动去的那九十多个人当中,一定还有游离在组织外的,并且逃离半步多视线范围外的人。
并且这个人一定是对他不利的,要么也不会掳走时锦,其目的,大概就是为了了解情况。
人越来越多,陆瑾珩心烦气躁的点了一根烟,这时,电话响了。
是林蒙:“瑾珩,我已经知道了。”
“他叫什么名字?”陆瑾珩问:“在a市猖狂了这么久,你不可能没有发现。”
“暂时还不确定。”林蒙答:“你现在在哪里,我这里有照片,找你确认一下。”
“不用了,我也没有见过他。”陆瑾珩打开车窗,把烟灰磕出去了些,远处霓虹初亮,夜风吹到脸上,他清醒了些:“阿鬼,你知道的,我当初帮你,只是帮你而已。但是现在我已经洗手了,我们做的那些事情,千万不要让你嫂子知道。”
林蒙在电话那头轻声笑了起来:“瑾珩,这条贼船,你既然上来了,想要干干净净的走,怕是还要费些功夫。”
这句话意味深长,陆瑾珩不以为然,嗤笑了一声:“阿鬼,你什么意思?”
“天底下没有不偷吃的猫,相反,如果你太干干净净,反倒有鬼。”
林蒙的声音温润缓缓,像是在风里说着悄悄话:“死了这么多人,我们都不可能全身而退的。再说了,我手底下一群孤魂野鬼,数不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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