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走不成的、没用的男人。胡小蝶就知道他不会走。
翁信良拿起电话,放下,又再拿起,终于拨了号码,电话响了很久,没有人接听,沈鱼大概不会接他的电话了。翁信良很吃惊地发现他今天晚上疯狂地思念沈鱼,他从不知道自己这样爱她,可是已经太迟了。
沈鱼站在诊所门外,她知道翁信良就在里面,咫尺天涯,她不想再受一次伤害,她害怕他亲口对她说:「我不爱你。」或「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她整个人会当场粉碎。但,粉碎也是一件好事,她会死心。
大抵是咕咕不耐烦,它向诊所里面吠了几声,翁信良觉得这几声狗吠声很熟悉,走出来开门。
翁信良打开门,看见咕咕,只有咕咕,咕咕不会自己走来的,他在诊所外四处找寻,没有沈鱼的踪影。
它当然不可能自己来,是沈鱼把它带来的,她把它带来,自己却走了。她一定是痛恨他,把这头狗还给他,这头狗本来就不是她的,是缇缇的。沈鱼把咕咕带来,却不跟他见面,分明就是不想见他。她大概不会原谅他了。
翁信良牵着咕咕进入诊所,她的脖子上仍然系着狗皮带,狗皮带的另一端却没有女主人的手。
沈鱼在电车路上狂奔,流着泪一直跑,她现在连咕咕也失去了。她听到他来开门的声音,竟然吓得逃跑了。本来是这个男人辜负她,该是他不敢面对她,可是怕的却是自己。她真怕他会说:「我不爱你。」,她真害怕他说这句话。
他没有说过「我爱你」,没有说过这句话已经教一个女人难堪,万一他说:「我不爱你」,将令一个女人更难堪。她好不容易才反败为胜,在发现他准备离开时,跟他说:「告诉你,我跟一个男人上床了」,所以,她不能输呀。她来找翁信良便是输,所以为了那一点点自尊,她走了,可惜她遗下了咕咕,情况就像逃跑时遗下了一只鞋子那么糟,对方一定知道她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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