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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有一天晚上,于曼之跟朱玛雅吃饭,那天,是冯致行的生日。
冯致行生日这一天,是要留给他太太的。去年如是,今年如是,将来也如是。
曼之,你觉得自己幸福吗?朱玛雅问。
于曼之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
怎会不知道?你有一个会和你结婚的男朋友啊。
可是,他并不在我身边——
是的。他就在我身边。除了每年这一天和每次见面看着他回家的那一瞬间,我都是幸福的。
你用什么来爱冯致行?
朱玛雅挨在椅子上,微笑着说:我用四十七公斤来爱他。
四十七公斤?
四十七公斤是我的体重。我的眼、耳、口、鼻、四肢、血肉和骨头加起来,这就是我的四十七公斤。我用我整个人来爱他。
那就是了。我跟你不一样。我发觉,我是用意志来爱着乐生。我知道我要爱他,我答应过会等他。
爱,也是一种意志。
是的,但用意志去爱,又是另一回事。一段爱情,不应该是建筑在意志之上的。我宁愿它是建筑在遗憾之上。我不是用意志去爱一个人。我的意志叫我不要去爱他,可是我却身不由已。
她猛然想起那天跟李维扬打棒球的情景。她击出很漂亮的一球,兴奋得在草地上乱跑,最后,停在他跟前,喘着大气。
他凝望着她,她也望着他。他们有七天没见面了。刚过去的星期天,她因为妒忌他把雏菊送给罗贝利,所以赌气说没空不去打球了。从那天到今天,七日的思念和等待,折磨着这两个人,同时又把他们推向对方。
他向她伸出的双手,忽然又互相紧扣起来,连续跟她说了四次恭喜,他的表情很诙谐。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虽然他努力表现得极其自然,可是,她知道他本来是想抱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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