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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聚魂葫芦(1 / 5)

天马村是苏城郊区一个荒废的破败村子,早已不住人了。

二十年前,因为通自来水不方便,当地老百姓在村内挖井。起先挖出来的土是红褐色的,像染了血一样。红土这玩意儿其实是一种含特殊矿物质土壤,岭南山区较多,但在苏城却不常见,挖出来后,村民也没当回事。

水井打成,泉水清冽,饮之甘甜。

可用井水来煮饭,只要水烧开,就变成血红色,这事就有点不对劲了。加之,此前刚挖好井后直饮井水之人,突然之间开始成了神经病,像条疯狗一样,逮人就咬。被咬的人像被传染似的,也疯狂四处抓人来咬。

去医院检查吧,又查不出毛病。

大家没办法,只好把发疯的人绑在柱子上,阻止他们咬了。可他们不咬人,就开始咬自己,活活把自己给咬死。

天马村里有一个外来人,叫“哑墩”,在村里挺多年。哑墩这种人,农村基本每个村都有。单指村里的哑子,专给人干些红白喜事活计,扛花带、抬龙棺之类,讨点百家饭吃。天牛村的哑墩性格虽有点怪,但从不犯事,村民淳朴,也不嫌弃他。

村里出事后,哑墩开口说话了。

几十年的哑巴突然开口说话,本身无比稀奇。更怪的是,他还坐在那口井之上,念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词:“天马吐尸油,寸草不能留。为救咱村民,哑墩命要休!”

说完,哑墩翻身跳下井里。

第二天,井水竟然干了。

哑墩尸体在井底,肚子涨涨的,就像喝了好多水一样。

村民说,哑墩是老天爷派来的神仙,专为拯救村民而投胎,喝干了井水。于是,村民筹钱,把哑墩的尸体葬在了村边土坡上。

本以为就此没事了吧,可哑墩死后头七那天,他却披头散发地出现在村里。

哑墩浑身都沾满坟头土,手里还拿了个巴掌大的小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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