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振华刚吃完晚饭回到自己屋里,就听到了敲门声,打开门,是潘水生和郑项青过来了。
郑项青已经收拾了一番,看起来稍微顺眼了一些:脸洗过了,脸上的乌青也稍微浅了点,灯光暗些还看不出来;那条扭了的眼镜腿估计是潘水生帮着又扭回来了,可惜镜片还是少了一片,空了个大窟窿,这只能明天白天再找地方配了;衬衫的两条袖子都被绞短,变成了短袖,这估计是刘梅的手笔,还别说,看上去相当不错,就跟原装的似的;脚上换了双半旧的绿色胶皮鞋,就不知道是潘家哪位穿过的旧鞋,虽然明显不合脚,不过,至少看上去没那么狼狈;那床单裹着的大包袱还被他牢牢地拎在手上。
招呼这二位进门,谭振华笑着问道:“郑总,你这是怎么回事啊?”
郑项青郁闷地说到,“我就知道最近倒霉的事情多,喝凉水也塞牙,从闻州起就这样,桩桩件件都不顺。这不,到了宁都刚下火车,就碰见了小偷,那小偷趁着我挤公交的时候,在我腰上摸了一把,把我钱包掏了,里面有100多块钱呢!我发现了,就连忙下车去追,可我拎着这么大个包袱行李,怎么能追上?结果一不小心还摔了一跤,连鞋都跑丢了一只,就搞成这样了,让你们笑话了。”
他就不敢说,最近因为老去堵人家漂亮小秘书,天天把三节头皮鞋擦得锃亮地穿着,可穿那鞋能跑得快么?
谭振华安慰道:“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人没事就好,你要是能追上小偷,那也不一定是好事,万一他身上带着凶器呢?”
郑项青唉声叹气地说道:“也是啊,哎算了,反正人没事,关键的东西没丢就好,丢点钱就丢点钱吧,就当破财消灾了。我最近丢的钱可不少,不差这一点,也幸亏我小心,在短裤兜里还塞了100块,要不,连路费都没了。”说罢,他放下了包袱,打开,接着说道:“振华,上次我答应你的电视机的壳子,这次给你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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