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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发财了!(1 / 4)

电影在霓虹国叫《山の郵便配達》,而出版的小说,也叫这个名字,不过下面还有副标题——彭建明小说合集。

整个书籍封面是用绿到黄的渐变色,朦胧中有戴着斗笠的父子两人影像,又像是水彩晕染出来的效果,挺漂亮的。

而在书的腰封上,则是电影的剧照——父子俩走过那座桥,上面印着显眼的“映画[山の郵便配達]原作”。

映画,在霓虹语里就是电影的意思。

除此之外,还有电影和小说在华夏获奖的记录,比如金雉奖最佳影片、主演和配角,以及全国小说优秀奖的噱头。

说到腰封,宁远挺不喜欢这东西的,跟鸡肋没什么区别,而且跟黄金周一样,也是从霓虹国传到华夏的。

这本书定价1280霓虹币。

不过,跟电影票一样,霓虹国的书籍售卖时也都有折扣,从六折到八折不等。

而在宁远跟讲谈社签的合约,里面清楚写着:售价1280,报单价830。

按照这个价格,基本也就是六五折。

版税在霓虹国叫印税,当然并不是交税,而是出版社销售金额返给作者的部分,是作者的收益。

版税无论在哪里都是按销售册数计算,但在霓虹国,印税单价并不是售价,而是报单价,相当于华夏的建议零售价。

换算成华夏币,打完折一本59块钱,而宁远拿8%的版税,等于卖一本他就能赚4块7左右。

而在宁远他们来的时候,这本书第一次印刷的三万本已经卖完,现在卖的是第二次加印的五万本。

单单三万本的销售,就能给宁远带来14万的收益,当然,还得交13%左右的税。

关于这方面,因为涉及到自身利益,在跟彭建明购买版权的时候,宁远就了解过——

华夏的法规是,如果在国外交税超过国内,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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