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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金雕奖(求推荐)(1 / 4)

“陆总,谢谢您的青睐,但实在是……华戏有要求,大一新生不能接戏,再有半个月就开学了,而且秦莉教授也跟我交代过,如果要签公司,需要公司联系她,我也做不了主。”

说着,宁远把上次何琼要签自己的事情说了。

宁远不怕他生气,当然,就算心里不满,也拿自己没辙,反正自己没准备拍第二部。

影视公司看到自己投拍的剧中有不错的新人,产生想要签下他/她的想法很正常,但绝大多数都不会强求。

否则被拒绝了难道删光戏份?不支付片酬?

不存在的。

除非演员本身爆出负面新闻,比如未来那部《捉妖记》,都特么拍完了主演作死,让投资方多花了一个亿换角重拍,要不是最后票房大爆,投资方估计能赔得裤子都没了。

所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没有影视公司这么吃饱了撑的瞎折腾,尤其是对方是主演的情况下。

删掉主要人物?打马?你让让观众看剧时连蒙带猜?

购买片子的电视台都不可能答应!

至于用片酬拿捏,顶多也就是吓唬一下,白纸黑字的合同摆在那儿,除非里面写有必须签约。

或者一开始就谈妥。

但没经历过几个月的拍摄,又哪会对新人了解全面,自然也不会贸然去签。

更多的情况,就是像陆弘毅这样,适当的时机,抛出一根橄榄枝,愿者上钩。

一般新人刚出道,就有这样财力雄厚的公司要自己,虽然是新公司,但能请来郑小龙当出品人,人脉也不是一般的强,未来大有可期,新人本就是无根的浮萍,哪还有不愿意的道理。

即使一些人不愿意,但慑于公司的来头和地位的悬殊,也不敢不答应。这一点说白了就是自己吓自己。

如果像宁远这么门清,就不会怕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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