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大开演界》节目的录制,第二天,林立回到了京都。
坐车回住处的时候,林立透过车窗,看了会窗外的风景。
今天是个阴天,天灰蒙蒙的,街上的车水马龙,路旁的人们也都是一副急匆匆的样子。
远处,公交站台有人几个人在更换站台的巨型广告。
林立的车子驶过的时候,忽然发现他们在更换的广告,竟然是自己的形象!
好在林立眼神很好,定眼看了一下,看清楚上面的几个字,这让林立明白了这是什么广告了。
这是前不久林立和李永君姑姑姑父谈的那个服装代言,在签订代言合约的时候,林立就把自己写的文案给了他们。
林立没想到他们的宣传倒是很快,这么快就开始安排上了,估计他们也是看到最近网上林立体的流行,想趁早沾些光。
如今天气也越来越热,很快就要到换季的时候了,这时候打一波广告,还是很值得的。
车子到了下一个站点,林立看到有一个站台广告已经装好了他的广告文案。
林立看到广告牌上的品牌名字,才知道李永君的姑姑姑父他们还真的把品牌名字改成了凡客。
广告的海报很简单,就是一张林立穿着他们凡客t恤的照片,然后旁边就是林立写给他们的文案:
爱唱歌,爱怼人。
爱晚起,爱夜间大排档,爱管不平事。
也爱59元的帆布鞋,我不是什么旗手。
不是谁的代言,我是林立。
我只代表我自己。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是凡客。
这段文案,有两句是在广告牌上被标红的。
一句是:我是林立。
另一句是:我是凡客。
以此突出品牌和林立的关系。
即使在车上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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