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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三章 大炮开兮轰他娘(4 / 7)

田不足以谋生,才有很多人去从事手工业和商业。

但商人们在赚钱之后,又习惯将积蓄投入到家乡的土地上,一则是购买田产,二则是放贷收息。

这就回到了传统的地主加债主模式。

高利息在剥夺农民财产的同时,也推高了本地地价,导致官府的税赋加重。双重作用下,这些地区从乡村自耕农经济,逐步向农庄与农奴经济退化。

这就使得长江以南包括江北一部分农村,实际上已经失去向朝廷缴纳赋税的能力。

而变成地主加债主的商人则是海事图的第一环,也是最底层的一环。

因为高利贷的限制,商人及手工作坊主的经商和手工积累的一定财富,并不能像欧洲一样升级为扩张产业的商业资本,而仅仅停留在商业中介和高利贷事业上。

在商场上稍有积蓄,随即在城中开设债典,放钱出贷,从行商转为坐贾。而大量的资金居于高利贷业,也使得无论农户和小工商业者更难于取得廉价的启动资金。

虽然很多地区的农户和手工业者都拥有令欧洲人和东南亚用户惊讶的手工技术,其产品在海外有极好的销路。但辛苦劳作的结果,大部分利润归于高利贷者。不多的一点结余,无力支撑这些拥有丰富经验的从业者完成从工匠到手工工场主的转变。

而在第二环,即闽浙海商这一块,高利贷更是困扰他们的恶魔。

据陶杰、张安二人陈述,闽浙海商由于泛海出洋风险很高,为了分摊风险,多采用众人合股的办法进行。

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又有散商、绅商、仆商、船商等区别。

其中船只的所有者又称为船主,并拥有丰富的资本。航海商人需要从船主处借到船只和本钱,然后放船出海。

但与欧洲海外经营不同,明朝的海外合作经营过于偏向船主、船头的利益。这就使得真正经历风浪、躲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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