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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九章 好汉(2 / 5)

过得舒坦,并且时不时的有乐子。

“捉马贼”就是杨厂长最爱干的一件事。

“马贼”是马厂对于那些偷马骑的泼皮统称,实际上对方也算不得贼,因为他们不敢将马真的偷走,充其量也就是潜进来趁着放马人不注意,上去骑上那么一会。

只是在马厂看来,未准而骑,不是贼又是什么。

个个都来偷马骑,这马厂还用不用活了。

对待马贼,马厂的一贯态度就是严打。

往死里打,打死了都没关系。

天塌了,也不关地方的事。

打官司可以,可谁敢打这官司?

马厂里的马,哪怕是一匹老马,那名义上都是天子的御马!

敢偷皇帝的马骑,打你个半死,那是手下留情了。

去年,杨厂长就亲手将一偷马骑的小贼打断了腿,听说小贼是附近村子里的小泼皮,年纪轻轻不学好,从书堂跑出来跟人瞎混。

本着从小整治比大了整治更有用的观点,杨厂长那次打的比平时更带劲,当场就把那小子打得半死半活,然后叫人抬了扔厂外面。听说叫附近人给抬回了家,事后是死是活还是残,杨厂长都懒的打听。

他也根本不怕人报复,要说狠,方圆百里哪个横得过他杨厂长?

马厂人是不多,但要他杨厂长发个令下去,纠结个几百打手是没有问题的。

单这份力量,就足以使他傲视周边府县的三教九流了。

更何况,他还是个官!

没个民敢与官斗的,就是肃宁县也不敢问他马厂的事。

因明年要退,杨厂长这阵忙的事就多了起来。他要在临走前再狠捞一笔,马厂里的账也得做平,能卖的东西都叫他卖了。下任厂长从哪生发,就不关他的事了。

中午和帮亲信一块吃酒,兴致一高,难免喝多,所以杨厂长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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