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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一定的习惯。

弗恩的习惯是在格林兄弟帮派期间养成的,他和大多数帮派分子那样,喜欢把钱扎成一卷一卷的,然后摆放在一起。

其实大家都知道一沓钞票以凭证的方式放在一起,是最完美的,但帮派成员就是喜欢把它卷成一卷。

其实拥有这种习惯的人和帮派分子,基本上都是社会的底层。

他们不像中产阶级以及以上阶级那样,会去购买一个小牛皮的皮包,然后把钞票整整齐齐地放在钱包里。

他们没有那么多钱,即便他们购买了钱包,最终钱包里也不会有太多的钱。

他们更喜欢把钱握在一起,当有人要搜他们口袋时,他们也能把钱攥在掌心然后高举双手,尽可能的不被发现。

“一百……”,弗恩用皮筋把一卷一百面额的钞票卷成一圈后扎好,放在了面前的桌面上。

此时他面前的桌面上已经七扎面额为一百联邦索尔的钞票卷,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筹码。

这些都是今天的营业额,姑娘们非常的努力,她们赚得多,模特公司也就赚得多。

他低头看了一眼,随手在钱箱里捞了捞,剩下一些零散的钞票,五块的,十块的,二十的和少量五十的。

看上去应该也有好几千块钱。

他把钱箱放在一边,清点了一下桌子上的筹码和钞票,加起来有十一万多,如果算上钱箱里的,应该有十二万出头。

一天十二万,一个月就是三百六十万,一年就是四千万的收入。

这里面有百分之六十是公司的,也就是两千四百万,其中交税百分之四十五,剩下大概一千三百万左右。

这笔钱林奇不要,是直接交给格林兄弟自己分配的。

其中用来维持公司开支,包括人员工资和抽成等费用就要占据五分之三,剩下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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