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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节 见到了朱升(3 / 12)

作诗道:此狗虽有罪,终为吾之狗;殉物三两千,伴它西行去。怎么解释,这狗虽然咬了我儿,但它还是我的狗,所以我得送它几千两银子,让它在西天佛祖那里也做个有钱的狗。一声令下,足足三千两白银打造了一副银棺,装上这条狗埋在了朱家庄园的后花园。朱怀烟一点不心疼,还常就此事对朋友夸耀他的大方与阔气。从此,许多毛贼经常光顾朱家的后花园,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安全的逃脱护园的保镖的毒手,不是少了一条腿,就是被割掉两只耳朵。当然,这狗和它的银棺始终是安全的。

“怀烟”这个名字,是他爹给起的,因为其母生前是江南名妓,名中有个“烟”字,因为嫁给其父之前性生活过度,怀孕之后患了疾病,难产而死。还好生了个男孩,十分健康活泼,没让朱家绝后。当爹的遂起了“朱怀烟”一名,怀念那位不幸的夫人。

朱怀烟长大以后,很快显露牛逼的经济头脑,把朱家的几百亩庄园经营得有声有色。当时正值元朝成立之始,极力的拉拢这些前宋的大地主,给予了他们非常优厚的土地政策。朱家趁机扩张,用庄园做为抵押,集起众钱庄的金元,外加官府的力量,盘下了定远、怀远、濠州、滁州等七八个州县的一百多家客栈、酒庄、还有少部分的色情娱乐业。如果说濠州二蚊是两只仅在濠州城内吸血的蚊子,那这朱怀烟就堪称华东地区的一只喝血的猛兽了,大量的来历不明的钱像流水一般流进了朱家的钱柜,然后再用高利贷的形式借放出去,赚取高额的利息。二十几年的时间,虽然元未形势混乱,农民暴动纷起,黑帮结社层出不穷,但没一个暴民和帮派敢打他的主意。他这里简直就像一个世外桃源。

这源于他独特的做人哲学,单纯有钱并不能保证他的绝对安全,尽管他的庄园内布满机关,收罗了大批的顶尖绿林高手替他护园。所以,有钱之后最需要做的就是在露富的基础上,还要乐施好善,不管谁缺钱了,哪怕是一个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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