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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2 / 3)

十万户农民所纳的赋税,都归他所有。庄襄王对他言听计从,自不在话下,华阳太后、夏太后以及庄襄王后,得有今日,亦都是他当初拥立之功,所以吕不韦在咸阳宫庭所受到的礼遇,在秦国是前无古人的。

庄襄王即位三年,一病而亡。赢政即位,这时才十三岁。国事都由太皇太后及太后作主,于是吕不韦受到更上层楼的尊敬,以王命尊他为“相国”,又仿齐桓公尊管仲的前例,号称“仲父”。不久,盛年寡居的太后,难耐寂寞,重拾旧欢,以重金封了左右宫人的嘴,不时密召吕不韦进宫幽会。

这一来,吕不韦等于成了秦国的实际统治者,大贵大富,光是家僮就有万人之多。但是当时天下享大名的贵人,依然只是还活着的平原君、信陵君。因为他们门下的食客,都是知识份子,“士”的身分岂是僮仆可比?吕不韦是个极好场面虚名的人,耻不如人,决意要压倒“四公子”的声名。

于是他亦招致食客,待遇极其优厚,短短的期间内,就聚集了三千人之多。又因为那时诸侯的食客中,饱食终日,相互质疑,著书立说,布行天下,不但自己扬名,连带为他的居停也增添了光采,所以吕不韦亦请他的食客著书。

他的方法是集体创作,不拘题材长短,自由发挥,等各人交了卷,再提出讨论,加以修改,等定稿后,汇辑成书,题名《吕氏春秋》,算是他的著作。为了宣传,他又摆了个噱头,把他的“大作”在咸阳闹市陈列出来,并“悬千金其上”,说是“有能增损一字者”,就能获得这笔巨额的奖赏。世上哪有不能增损一字的文章?

但是,尽管来看这部书的人很多,却始终没有人敢生妄想去发那笔横财。因为畏惧他的权势,究不知他的悬赏是真是假,怕挑了他的眼,千金未得,一命呜呼!

“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富贵而好名,必于社会有益,吕不韦就是如此!他编的这部《吕氏春秋》,虽归入“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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