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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三章 唐人街上(1 / 4)

杨小天本来不打算第一时间去见杨万里的。

虽然杨万里是洪门的大当家,在北美华人圈拥有极高的地位,但是杨小天是一个资本家,对帮会势力的并不看重。

在这个世界上,帮会也就欺负欺负普通人,难有太大的用处。以前的青帮大佬杜月笙就形象的比喻过:他们这些帮会啊,其实就是大人物的夜壶,夜壶用的事后就是干脏活,不用的时候就把这夜壶塞床底下,藏起来。一旦这夜壶太脏了,就直接丢弃。

所有看上去风光无比的帮会,都是在大人物容许之下才能存活的。西西里岛的黑手党当年何等叱咤风云,但是遇到墨索里尼这个不需要他们的大人物,也就被打的七零八碎,他们的力量,与墨索里尼相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北美这边相对宽松一点,上面资金有限,警力只能布置在纽约的繁华地带,一些照顾不到的旮旯角落,就需要帮会出面维持秩序了。何况这边政客需要投票的话,帮会也能为政客拉选票,用处还是不小的。

只要北美的帮会不干什么伤天害理的大坏事,不威胁到北美的长治久安,北美的官方就对帮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像洪门,之所以被允许存在并发展壮大,其实就得益于官方“以华制华”的逻辑。

反正唐人街和华人的世界,由于文化隔阂的存在,白人管理起来比较麻烦,为了降低管理成本,直接和洪门沟通就是一种比较经济的方式。

洪门最辉煌的年代,像总统罗斯福,都曾经是洪门的律师。当时华人的处境在北美并不是很好,任何华人,想要在北美不受欺负,都得加入洪门,大家一起报团取暖。当时洪门归属于司徒大佬旗下,显赫一时,影响力从北美到华夏。

但是自从种族歧视成为北美的敏感话题,针对华人的《排华法案》消失之后,洪门就开始了衰落。原来的华人,必须依靠洪门才能在北美立足,因此洪门几乎代表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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