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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志愿(2 / 4)

熊作为保护妇孺的士兵穿着麻贵送给郑屠的辽东军棉甲、南洋军笠盔一路逃到北方内兹佩尔兹人部落,遇见了作为先遣军迷路的邵廷达舰队,邵廷达将那个部落称作‘内子陪儿子’、‘老婆孩子部’。

后来他追随明军南下收复状元桥,战斗中与两名土民兵合力杀死一名骑士,作为战利的西班牙大马被一名明军骑兵军官用一匹铁蹄蒙古马与三个月的骑术教学换走,那名明军军官名叫呼兰,现任五大湖呼兰卫指挥使。

之后的时间里,部落形式渐渐被明军带来的县、乡都行政所改变,长腿熊去南方常胜县闯荡过一段时间。后来再回到金城做了半年地方保长,骑着他的蒙古马随金城知县吴中行北征黑脚,战事结束得了不少赏银,又因时政之需组建商队去往东方,向沙漠里的部落购买硝土。

作为金城素有声望的勇士,他大明官话讲得好、年轻、勇敢、富有,想招他为女婿的部落酋长不知道有多少,但他似乎对娶妻这件事没有兴趣,也没打算留在哪个部落,尤其在得知劳塔罗的事迹之后。

“大丈夫就该做这样的事。”

他从郑屠部招募了七名刀斧手、还从金城保甲中募得四名枪手、更有两名战场上因伤退役的金城衙役加入他的队伍,在他将自己的志向告诉知县吴中行后,吴大人也给了他不少帮助,金城造的甲胄、火枪,还有一些火药……毫无疑问,要不是哥伦比亚离金城远,曾大破黑脚的吴知县非要亲自挂帅去跟西班牙人掰掰腕子。

其实长腿熊本该在万历十年春天就加入劳塔罗的部队,不过他乘坐的船在常胜停靠时被海防旗军扣住,这支志愿者小队也被关进了常胜牢房里。

邹知县认为自己升迁在即,这批携带大量火药的武装人员是吴知县派来给常胜搞破坏的。

对于长腿熊的理由,邹知县也认为这并不成立……打仗就交给正规军去干,劳塔罗手底下那帮人都是经受东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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