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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票号(2 / 5)

称:"溯我票商一业,创始放前清康熙、乾隆时代"。范椿年《山西票号之组织及沿革》称:"雷履泰、李正华于嘉庆二年创立日升昌票号"。

这些情况刘君韬都是知道的,但是刘君韬确实认为,会票(汇票)在明末清初已经出现。

当年顾炎武在《日知录》中称:"钞法之兴,因于前代,未以银为币,而患钱之重,乃立此法,唐宪宗之飞钱,即如今之会票也。"

所谓"飞钱",乃是异地取银钱的一种汇兑方式,起源时间约在唐宪宗时。当时商业发达,钱币携带不便,加之钱币缺乏,各地方又禁钱出境,各地在京师的商人,便将售货所得之钱,交付各道驻京的进奏院及各军各使等机关,或交各地设有联号的富商,由机关、商号发给半联票券,另半联寄往在各道有关机关、商号。商人回到本道后,合对票券取钱,此种票券即称"飞钱"。

如今,刘君韬设定的票号营业内容和范围,主要是经营汇兑和存放款业务。

关于汇兑有以下五种情况:一、迟票。除以兑期另加汇水外,所占之期,按月估算递加。二、兑条。手续于定汇之后,立一对条,齐中剪为二纸,汇款者持上半页,承汇者将下半页寄往所汇之地验兑,交条付银,即不找保立收据也可。三、信汇。各凭各信,字号对字号,下付人堂名,须得保付给,汇水随行市。四、汇票。凭票给付,汇水随行市。五、电汇。如用明电,见电后讨殷实承保用款,错则退款,如系各家之密电,用款手续亦与明电同,电费皆由汇款者出。

而关于存款,又分往来存款及定期存款二种,前者系商家浮存,随市面之疲快,临时定日利,但存款利率较市面利率略小;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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