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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类 炼丹骗(3 / 4)

:“你未穿衣。”

辛氏方醒曰:“我是梦中来,何故真身在此?喜得你唤醒也。”

手携婢曰:“块和我进去,好羞人也。”入房蹴夫醒,详言其情,及得婢唤醒之事。夫曰:“那有此理?你素恶他,故装此情捏之。岂有心既欲去,又肯叫婢挽之,这假话我不信。”

次日,不得已,述与夫兄言之。兄命弟逐去道士,亦不听。

乃往县告之,县提去打二十。又会寄棒打亦不痛,乃以收监。

道土明是空身入监,随手取出都是银,以银贿禁子,令买酒肉入监食。禁子更加奉承,思求其方。后又解府、解道,各官都加责,以无甚证据,不肯寘之死。后竟托分上,放出逃去,不知所往。尧鲁一家长幼,后相继疾故,盖受其术所蛊也。惟辛氏贞正,寿考无恙,总理家政,以抚幼孙之长,至九十余岁而卒。

按:妖术之暗中,如妖狐之投媚,必心邪而后能惑。苟心正者,虽入群妖之中,妖不能害,故傅奕不信死人之咒,而胡僧自死;仲淹不信杀子之鬼,而鬼自不来;辛氏心正,虽妖人灵法能深疑于心,早嘱于婢,终不受其邪氵?之毒。然则法虽巧,终不及人心之正也。后遇妖人者,其牢把心而勿睬之,彼邪亦安施哉!

炼丹难脱投毒药

古潭一后生丁宇弘,机关伶俐,识尽世间情伪,人不能欺。

偶遇一方士,自称能炼丹,宇弘早知其伪也。欲乘此以骗方士,故诈为不知之状,而琐琐问之。方士曰:“丹是仙术,古来传与善人,专以济救贫穷者,先须采药,炼成丹头,后用银一钱,与丹头同煎,可得三钱,一两可得三两。”宇弘曰:“更多可炼否?”方士曰:“只要有丹头,虽一百一千皆可炼。”宇弘先用银一钱与炼。方士加丹头三分,即煎出银三钱。宇弘喜,更以一两与煎,又得银三两。宇弘益喜,请方士到家,殷勤相待,及银已费荆又求再炼添用,陆续炼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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