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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生二女连吃四家茶 娶双妻反合孤鸾命(4 / 11)

叫他快选吉日,多备灯笼火把,雇些有力之人前来抢夺,且待抢夺不去,然后告状也未迟。那两姓人家,果然依了此计,不上一两日,就选定婚期,雇了许多打手,随着轿子前来,指望做个万人之敌。不想男兵易斗,女帅难降,只消一个边氏捏了闩门的杠子,横驱直扫,竟把过去的人役杀得片甲不留,一个个都抱头鼠窜,连花灯彩轿、灯笼火把都丢了一半下来,叫做“借寇兵而赍盗粮”,被边氏留在家中,备将来遣嫁之用。

小江一发气不过,就催两位亲家速速告状,亲家知道状词难写,没有把亲母告做被犯、亲家填做干证之理,只得做对头不着,把打坏家人的事都归并在他身上,做个“师出有名”。

不由县断,竟往府堂告理。准出之后,小江就递诉词一纸,以作应兵,好替他当官说话。

那两姓人家少不得也具诉词,恐怕有夫之妇不便出头,把他写做头名干证,说是媳妇的亲母,好待官府问他。

彼时太守缺员,乃本府刑尊署樱刑尊到任未几,最有贤声,是个青年进士。准了这张状词,不上三日就悬牌挂审。先唤小江上去,盘验了一番,然后审问四姓之人与状上有名的媒妁。只除边氏不叫,因他有丈夫在前,只说丈夫的话与她所说的一般,没有夫妻各别之理。哪里知道,被告的干证就是原告干证的对头,女儿的母亲就是女婿丈人的仇敌。只见人说“会打官司同笔砚”,不曾见说“会打官司共枕头”。

边氏见官府不叫,就高声喊起屈来。刑尊只得唤她上去。

边氏指定了丈夫说:“他虽是男人,一些主意也没有,随人哄骗,不顾儿女终身。地所许之人都是地方的光棍,所以小妇人便宜行事,不肯容他做主。求老爷俯鉴下情。”刑尊听了,只说她情有可原,又去盘驳小江。小江说:“妻子悍泼非常,只会欺淩丈夫,并无一长可龋别事欺淩还可容恕,婚姻是桩大典,岂有丈夫退位,让妻子专权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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