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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翠珠传(3 / 3)

,催命之妖狐也。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虽家梅不可折,而况于野乎?虽女色不可氵?,而况于人乎?鄙见如斯,人情自悟。”

后因复就秋试,夜泊江边,忽见富商立舟上,颜枯衣缕,为人执薄设之役。生异而问曰:“尊官可念王翠珠否?”其商骇愕曰:“公非中堂相会者乎?”潘曰:“是也。”商即蹙容曰:“仆因此妇迷恋,挥金与游,然犹未甚,后许携资嫁我,情好益笃,我始罄所有而与之,意为彼即我矣。岂知床头一空,前言若水,香消翠冷,爱转情飞。其母复妨恶,促我豪粮,逼我行芨,又且嗔儿挞婢,无非欲激逐我也。我不能当,隐忍走出,方欲鸣之官司,而母子已徙他所。无可奈何,以故依栖流落,寄食于人,又不知家园松菊之何如也!”言讫泪下,潘因招饮,以赆资十余两之而别。

及抵试,得领畿荐。荣回时,翠珠母子已舣舟迎叩矣,潘乃扬帆不顾。因使人摭辱之。

不数月,潘之友一夕饮散,经潘之门,见绿衣人驱:女子而立,悲怆不肯进。红衣人曰:“业已承认,又复何言?”又曰:“翠珠,翠珠,谁令如此!”押之而入。

友疑其事,早往访之,则潘家夜育二犬,乃问翠迹,母子以暴病夜卒矣,潘与友拍掌大笑,以为奇异。及呼之“翠珠”,摇尾而应,呜呼!迷人诱引,所害者不止一儒一商也,乃以此报,岂负珠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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