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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回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2 / 8)

于是吩咐家人苗青,收拾行李衣装,多打点两箱金银,载一船货物,带了个安童并苗青,上东京。嘱咐妻妾守家,择日起行。

正值秋末冬初之时,从扬州码头上船,行了数日,到徐州洪。但见一派水光,十分阴恶。但见:

万里长洪水似倾,东流海岛若雷鸣,

滔滔雪浪令人怕,客旅逢之谁不惊?

前过地名陕湾,苗员外看见天晚,命舟人泊住船只。也是天数将尽,合当有事,不料搭的船只却是贼船。两个艄子皆是不善之徒:一个名唤陈三,一个乃是翁八。常言道:不着家人,弄不得家鬼。这苗青深恨家主,日前被责之仇一向要报无由,口中不言,心内暗道:“不如我如此这般,与两个艄子做一路,将家主害了性命,推在水内,尽分其财物。我回去再把病妇谋死,这分家私连刁氏,都是我情受的。”正是:

花枝叶下犹藏刺,人心怎保不怀毒。  这苗青于是与两个艄子密密商量,说道:“我家主皮箱中还有一千两金银,二千两缎匹,衣服之类极广。汝二人若能谋之,愿将此物均分。”陈三、翁八笑道:“汝若不言,我等亦有此意久矣。”

是夜天气阴黑,苗天秀与安童在中舱里睡,苗青在橹后。将近三鼓时分,那苗青故意连叫有贼。苗天秀梦中惊醒,便探头出舱外观看,被陈三手持利刀,一下刺中脖下,推在洪波荡里。那安童正要走时,吃翁八一闷棍打落水中。三人一面在船舱内打开箱笼,取出一应财帛金银,并其缎货衣服,点数均分。二艄便说:“我若留此货物,必然有犯。你是他手下家人,载此货物到于市店上发卖,没人相疑。”因此二艄尽把皮箱中一千两金银,并苗员外衣服之类分讫,依前撑船回去了。这苗青另搭了船只,载至临清码头上,钞关上过了,装到清河县城外官店内卸下,见了扬州故旧商家,只说:“家主在后船,便来也。”这个苗青在店发卖货物,不题。  常言:人便如此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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