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以耿介拔俗之标,潇洒出尘之想,度白雪以方洁,干青云而直上,吾方知之矣。”李琛先是吟咏一番,随后一脸赞叹的看向陈丰,“方知高义也。”不知晓他话中之意,是说陈丰高义,还是说才知道有这般的高义。
然三人显然对此已经不在乎了,有这般文识之人,若单纯说是个纨绔子弟,恐怕不太合适,若当真如他所说确实是个纨绔子弟,那比高冉的段位高了一筹不止。
“李兄学识甚广!”陈丰之所以这般说,是因为这篇南朝孔稚珪的《北山移文》,在他给自己取了字之前,杜立都未曾读过,且读过是一回事,能背下来又是另外一回事,虽说古人有背书的说法,却也并非什么书都被,大多背诵一些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便算是博学多才了。
“哪里来的学识甚广,方知莫要夸大我了,不过是无聊之时消磨时间便多背了两本书罢了。”李琛笑着回应。
这一句话让高冉和杜立的目光瞬间肃然起敬,他们可是都记着陈丰也曾说过类似的话,有时间便多看看书,这般人物当真会是他自己口中所说的纨绔子弟吗?
“李兄是在暴露自己,真正的纨绔子弟是不会背书的。”杜立笑着说道,“就比如我身边这位,他闲暇之时,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招猫逗狗斗蛐蛐,醉卧红楼美人膝。”
“高兄是真正的潇洒,我等才是这世间的俗人。”李琛笑着赞了一句。
若是寻常人说这样的话,只怕大家都会以为是玩笑话,但此时这话,听来却并非是玩笑话的味道,不仅如此,仿佛还带着一点苦涩。
一个人,如何会有这般多的情绪?这分明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情绪,复杂,但是却并不多变,让人随时跟不上节奏,却也不觉得突兀。
慢!李琛,姓李!有这般才识,又对丰城如此熟悉,定是从小便在这城里长大的孩子,如他所说,从未曾出过丰城。又自认为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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