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之地,想找到还真不容易。
刘鸿渐之所以如此蛋定,那是因为他早便知道结果,只是没想到会有代善这个漏网之鱼。
而且,刘鸿渐向来没把螨清鞑子当做是大明的劲敌,真正的劲敌,都在大洋里、在大洋的彼岸!
“只要擒住了那建奴的伪帝以及多尔衮,那一万余逃进山林的鞑子,已经在大明翻不起什么风浪。
朕既然要晋封你为安国郡王,身为大明的郡王,这没有个好印章也不像个样子,朕回去便命人将这玉玺重新打磨,找工部的巧匠为刘卿赶制一方印章!”
虽然仗是王元霸打胜的,伪帝和多尔衮也是王元霸带兵生擒的,但崇祯自然而然的把最大的功劳算在了刘鸿渐头上。
而且这玉玺虽然传自大元,而后又被黄台极自林丹汗手中夺取,但却并非秦汉传下来那一块。
秦相李斯以和氏璧镌刻而成的那块玉玺,其上刻八字即: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而这玉玺刻的是:皇帝之玺。
据传闻,秦汉时那块玉玺缺了一个角,其上以白玉补之,而这块没有。
事实上,和氏璧镌刻的那块玉玺早便不知所踪,经历了将近两千年,每朝每代都有玉玺,特别是三国两晋南北朝、以及五代十国时,每个屁大的国家都整一块玉玺。
搞的后来权相伯颜从各地收缴上来的玉玺足足有三十几块,这厮倒也阔气,直接磨平分发给了王公大臣当私章使用。
崇祯此番把这劳什子玉玺赐给刘鸿渐,一来是刘鸿渐几次三番挽救大明于危难,太子的命、他的命、大明的命可以说都是面前这懒小子给续的。
这二来嘛,崇祯还真是一点都不缺玉玺,因为大明只玉玺就有整整二十四块!
二十四方玉玺,称二十四御宝,皆以青玉、白玉为主,且各有各的用处。
比如祭天就用皇帝奉天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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