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历史军事>帝国吃相> 第1249章 奴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249章 奴(1 / 6)

对于所有的奴籍女子来说,能够除籍几乎就是她们另一个崭新人生的开始。

但除籍并不容易,特别是奴籍,只能用军功才能抵除。

奴籍有两种,一种普通奴隶,就是没有技能的,称之为工奴,负责开矿修路筑城搬运等体力活,终身为奴不得除籍,子女同样为奴,称之为奴生子,凡是身高达到五尺二寸(一米二)便开始服苦役。

还有些有技能的,是为匠奴,称之为隶臣妾,男子称隶臣,女子称隶妾。

隶臣地位比工奴稍高一些,《均工律》规定这些人可以按照工匠待遇,不需要当奴仆做苦力,而且技能同样可以传承给子女,但要想除籍也不容易,军爵律规定‘工隶臣斩首及人为斩首以免者,昔令为工’,意思是这些隶臣只有斩杀敌人得到军功才能免除奴籍,转籍成为真正的工匠。

至于隶妾,也就是有技能的女子,几乎是不可能除籍的,一般都是纺纱针织或者唱歌跳舞,都是充作少府的织衣署织娘或者乐府官妓,可以发卖,但不能除籍。

所以在秦国有一日为奴终身为奴的说法。

大秦律令严苛,特别是对于军功的考核非常苛刻,每一级军功几乎都是用命换来的,不会有哪个傻蛋愿意用军功来为一个只会唱歌跳舞弹琴卖笑的贱奴赎身,王侯公卿更不愿意了,曲园贱奴罢了,长的再好看又如何,对于有权有势的人来说,漂亮的女子天下到处都是,随便花点儿钱可以买一大堆奴籍的少女回来,而且还有专门针对贵族市场培养出售的伶人官妓,只要有钱养得起随便买。

但这个林仙儿有些不一样,人如其名,不仅人长得貌若天仙,而且诗词歌舞填词谱曲无一不精,绝对算是优伶中的极品,因此自从花魁大赛第一轮展露头角之后便在咸阳民间和王侯公卿等各种不同的圈子引起了热议,垂涎其貌美的人不计其数,而喜欢其琵琶歌舞的就更多了。

但无论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