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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射杀野猪(2 / 4)

怒,也一定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别怕丢人,别嫌憋屈,要知道你不是为了自己活着,而是为了自己一家子人而活着。

所以,杨凡在看到五头野猪开始冲锋时,立刻就做出了一个好猎人最正确的选择,尽管杨凡算不上一个真正的猎人,但他从小以父亲为荣,也曾经立下过誓言,将来长大要做一个好猎手。

时过境迁,如今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时代了,连随便掏几只鸟都能判十年刑的年代,根本就没有了猎人生存的空间,要是你还想一意孤行地当猎人,有关部门分分钟让你知道免费的牢饭是多么有营养。

杨凡当猎人的梦想虽然破灭了,但那种执念已经深深地扎根于他的内心深处,只要一有空,杨凡就会进山溜达,遥想当年六爷爷和父亲的风采,那是何等潇洒,那是一个男人尽情挥洒激情,肆意彰显青春的美好时代!

杨凡拉着宋博文跑了,王大富和宋博文的三个保镖也没留下来和野猪干架,他们也学着杨凡的样子,分别爬上了几棵大树。

宋博文的保镖虽然没有带枪,可是带有手弩,也不知道他们是从东南亚带进来的,还是入境后才买的,见几头野猪竟然还想咬树,当即就取出手弩,对着树下的野猪发射了弩箭。

杨凡干着急没有办法,他的牛角弓上次因为射伤了李光贺的两个手下,结果被警察叔叔没收了,现在身上只带着猎刀,总不能下去和野猪肉搏吧?

野猪的猪皮本来就比较厚,是普通家猪的1.5倍,又经常在松树上蹭痒,粘了很多松香松脂,有时候还在地上打滚,或者在泥浆里乱拱,松脂表面又粘了一层泥沙和碎石子,经常如此,日积月累之下,野猪的表皮就等于套上了一层坚硬的盔甲,普通的弓弩很难击穿,即便是射穿了野猪的表皮,也因为弩箭丧失了大部分动能,对野猪的内脏造不成什么伤害。

因此,除非直接射中眼睛耳朵等要害,不然用弓弩是很难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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