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利比亚那边差不多了。”焦离孟有些兴奋的道:“老顶,你注意没有,这边漂亮女人很多呢,开头我看到酒店里有一个服务员,长得好象卡上校的美女保镖,我发现,混血儿往往更漂亮啊,尤其是几代几十代连续的混下来,那基因真的不错。”
他这话,却让阳顶天想到基因战士。
“要是以后,所有人都可以进行基因编辑,那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他出神的时候,可可的车却猛地一个急停。
“斑马,你们做什么去?”可可把头从窗口探出去,大喊。
阳顶天也醒过神来,一看,前面站着七八个人,为首的两个他认识,正是大丑和斑马。
斑马个子高大,两条腿特别长,他闻声转过头来,一眼看到可可,眼光一亮,叫道:“长颈给暴狼抓了,我们准备去找麻拐想办法呢。”
他说话间,看到了阳顶天,眼珠子顿时就瞪圆了:“居里。”
他飞快的跑过来:“居里,真的是你。”
“是我。”阳顶天打开车门,下车。
大丑几个也跑了过来,大丑人如其名,个高,壮实,但一张脸奇丑,就象个人形大猩猩,而且比较黑,虽然同样可以看出是混血,但就是比较黑,至少比居里的舍要黑得多。
这是混血的另一种现象,混血往往出俊男美女,但反过来,也有可能丑得他妈都不认得,当然,无论是特别美还是特别丑,都只是少数人,大部份都是平均水平,只是说,平均水平较高而已。
大丑看到阳顶天,竟然跪了下来,伸嘴去吻阳顶天的脚。
阳顶天下意识的要把脚收回来,不过随即想到了这边的习俗,这边的部族,即有现代化的网络,又还带着许多原始时代的习俗风气。
一个人,如果认另一个人为主,或者说,承认另一个人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就会跪下来,吻对方的脚,以示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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