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有云: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萧晋已经二十多岁,算是一只脚踏进了壮年期,血气方刚之下,让他戒色,那比杀了他还难受,戒斗还有点可能,不过那也要看对方愿不愿意停止与他相斗了。
金景山明显是不愿意的,因为来青山镇找萧晋的不是他,而是马建新。
马建新中午的时候就到了,不知是想表现自己的诚意还是歉意,他特意在到达了之后才联系的萧晋。
连爬两座山,一般人至少需要四五个小时,也就是说,他心甘情愿在青山镇等萧晋等到天黑,姿态不可谓不足。
鉴于马建新还要在天石县任上至少呆个三四年,此时翻脸太过得不偿失,所以,既然人家都把面子给足了,萧晋也不能真蹬鼻子上脸,吃过午饭便离开了家,一路没有快跑也没有故意拖延,下午四点左右的时候就到了青山镇。
为了避嫌,马建新没有在赵彩云家等他,而是在简单视察了一下放养野山鸡的那个山坡之后就去了镇衙门,接到萧晋到了的电话,才重新赶往赵彩云家。
“哎呀!让大哥久等了,快进屋,今天晚上咱们哥俩儿可得好好喝一杯。”萧晋大笑着将马建新迎进来,表情神态看不出丝毫异样。
马建新也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笑着说:“这可怪不到兄弟你,是哥哥来的突然,又忘了提前通知你,多等这几个小时,纯粹是活该呀!”
这都拐着弯的骂自己活该了,萧晋自然得把人家丢地上的面子给拾起来,哈哈一笑,便对着厨房大声道:“彩云,给小二他们打电话,让他们抓两只最肥的山鸡宰了送过来,要快!”
“哎!”赵彩云在厨房里答应了一声。她下午已经陪着马建新去视察养鸡场,所以这会儿不需要专门跑出来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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