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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3章 经纬西南——奴婢和佛教(1 / 5)

让阿洪国的使者退下,朱就将他们抛在了脑后。对他来说山的那边海的那边的两个国家不怎么值得关心,他还不如和手下的人商量一下对勃固国的政策。

当然最重要的是藩内的事情。真正的华夏人从来都知道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只要将国内的事情搞好华夏就自然而然是一个强大的国家,而不是像某些披着张华夏**的香蕉一样整天只会认外国爹。

虽然现在朱统治的是一个小国,但谁让他是一个大国的亲王呢,仍然拥有这种大国的思维。

所以他在两国使者退下后,马上对卓敬和何福说道:“孤就不带着你们两个前往京城了,你们留在阿瓦,主持分配给士兵们的土地,一定要做到不偏不倚,所有士兵拿到的土地都差不多;若是土地不足,武将们稍微委屈一些,但每人都会在城中赏赐一栋房屋,还会赏赐几个奴仆。”

“这奴仆?”卓敬有些疑问的说道:“殿下,《大明律》是禁止蓄奴的,虽然难以完全禁绝,但殿下还是不宜赏赐。”

“从今日起,这一条在岷藩废除!”朱斩钉截铁的说道:“岷藩虽然是大明的封藩,但陛下将大多数权力都交给了孤和你们二人,也并未禁止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大明律》,所以孤要废除这一条。”

“殿下要怎样修改?”卓敬并未争论能不能修改,而是问了更加有建设性的意见。

“严禁蓄养汉人奴婢,可以蓄养当地人为奴为俾,但严禁违背本人意愿,必须是本人,或者父母愿意让她为奴才行。”

“并且必须签订死契,从此之后这个人和他原来的家人,不得主人允许就是陌生人。”

“不过《大明律》中关于奴仆犯罪的规定基本沿用。”

依照《大明律》中的规定,奴仆并非是等同于货物,而是一种低级别的人,只有主人一家打死奴仆才不犯法,其他人打死另外一家的奴仆也是犯罪行为,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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