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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2 / 4)

们做的挺不错,很多方面已经超出了自己的预期。但有三个人必须点名批评,王二、王十和周一日。她们的罪状有三条:先斩后奏、擅作主张、欺上瞒下!

“既然我们要发展壮大,帮助国家建立规则,那就得先自己守规矩。这些错误不光是她们三个人的,也是我的,错就错在人治而不是法制。我建议促进社的运作方式也要改一改,由暗中活动变为公开结社,为将来做些准备。”

王二、王十和周一日的罪名虽大,可洪涛只是不疼不痒的批评了几句,接着话锋一转,从批评改成了自我批评,再然后就是建议。

改组促进社的事儿他已经想了四五个月,在应理城驻扎时就开始规划促进社的未来。它应该是一个政党的雏形,以后说不定要步入政坛。

既然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关口,自己再想阻拦就显得多余且不讨好,帮助它顺利成长才是最符合实际情况的选择。

怎么帮助促进社从一个结社组织转变为政党呢?这事儿洪涛有运作经验。当年在金河湾时他也实践过,第一步当然是明确纲领,第二步就是完善组织构架,第三步才是由暗转明。

“爹爹是不是要把促进社变成您说的党?孩儿觉得叫象党比较好听,驴嘛……难听的很。”王十最机灵,马上听出了养父话里的意思,然后又有了她自己的主张。

党派这个玩意她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听,但并没有直观的认识,只是觉得想治理国家就必须有个党,而且这个党只能有两个名字,驴和象。至于说为啥,养父讲的故事里没有出现过别的党,那自然就是没有呗。

“你闭嘴,一边琢磨如何写检查,少于五千字不用拿来给我看!这是我写的纲领和组织架构,大家分下去看看,然后自行分组讨论,明天集体商议过后再进行表决。”

洪涛真是佩服王二、王十和周一日,她们仅凭一些支离破碎的故事,就一心一意的开始实现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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