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入乡随俗,面对这种气候洪涛也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他倒是设计出来一种随时能把身体两边分开的羊绒服,从腋下到下摆都由一条拉锁连接,外面还配上了几个扣子用来加固。
效果嘛,确实不错,热的时候把扣子和拉锁都解开,衣服就成了前后两片,冷了再拉上,前后用不了一分钟,又变成了保温性能很好的衣服。
可是吧,完全靠手工打造出来的拉锁造价太高,一名技术纯熟的工匠一天也打造不出一米长的锁齿,总不能让工匠们全造拉锁玩。
最终这个发明就搁浅了,拉锁也成了一种身份的象征,指挥使级别以上的军官才能用。
不过这项发明也没浪费,它被皮匠们用在了皮囊的制作上。以前的皮囊要不靠带子绑,要不靠扣子扣,都没有配上一条黄灿灿的铜质拉锁好看。
至少在古人眼里,拉锁这玩意还是很神奇的,刺啦一声就全关闭了,刺啦一声又打开了,既方便又美观。
成本高没事儿,金明池乌金行除了给禁军打造一部分钢弩和攻城弩之外,就是熔炼生铁,工作并不太忙,干脆就利用剩余时间弄起了拉锁,然后制成皮包贩卖。
朱八斤留在金明池的两个徒弟也是聪明人,这么高的成本拿到街市上摆摊吆喝肯定卖不出高价,他们干脆把皮包最先用到了飞鹰社的飞鹰具上,来了个配套出售。
这下立刻就火了,一个皮包卖出一套飞鹰具钱都供不应求。原本飞鹰具只是搭了皇族的顺风车,但自打有了皮包之后就改搭皮包的顺风车了。
有些富人为了多弄几个带拉锁的皮包,不惜花高价买回去好几套飞鹰具,然后把球具扔一边,专门背着崭新的皮包出门。
洪涛想到这个情景都不由自主的笑,一群穿着长衫、道袍的官员文人,斜跨着一个后世的皮书包,上面还有印烫的lv纹饰,多滑稽啊。
具体古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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