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集是混混,高中毕业想当大哥,有人告诉他,当大哥要砍人。
那人就成了朱集的老大,因为是沙和尚的忠实粉,所以平常没什么话,只喜欢哼一首《敢问路在何方》的调子。朱集跟着唱,然后被打得满嘴吐血。
古惑仔里的桥段是朱集的信仰,他始终相信自己会遇到那个讲义气的浩南哥,没想到浩南没遇到,遇上了个专打小弟的乌鸦哥。瞬间就让他开始怀疑人生。
朱集第一次拿刀,要砍的人**眼,全洪隆道上的都知道鸡眼有个比狗还忠诚的打手叫黑仔,碰鸡眼就等于被黑仔分尸。
那天一群人在赌场外蹲鸡眼,后腰别了把一尺多长的砍刀寒光慑魂,人出来的时候,他刚要动,有个个子不高长得跟冬瓜一样的男人拉着他问路。
等他跟这矮冬瓜把路指清楚的时候,转过头来的时候,他的那些同伙的兄弟被砍翻了七八个,朱集跟个煞比似的一直跟着矮冬瓜走了差不多十里地,然后在那家赌场里一待就是七年。
矮冬瓜不是真冬瓜外号小地主,朱集拿他当救命恩人,赵海告诉朱集,如果一定要做坏事,那就在赌场里待着,因为前扑后继的赌鬼是自愿来的,出去砍人那叫主动作死,这么想,心里应该好受一些。
朱集一边守着赌场,一边在洪隆师范读了个夜大,有时间的时候还跟那些大学生伙在一起听大课,只不过也长得太帅,四面八方的女生总爱盯着他看,让他很不适应。
赵海和小地主把朱集给捞了起来,而方长最终成了他们的领路人,如今这日子过得才叫日子嘛。
洪隆到都城机场一个来回也就五个小时,朱集回到洪隆还是喜欢穿城而过,这样就可以把洪隆的发展一点一滴地看在眼里,不会像有的人,身在这座城,偶然出现在一个不常去的地方时会咂舌大叫,“草,怎么变这样了?”
为了不让一切来得太突兀,朱集喜欢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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