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房子,是在五年前,刘天地想要拿到县里的一个高利润的开发项目承包权,而郭富朝却死活不放的情况下,经过当时还担任城建局局长的叶少良出面,给郭富朝买下了这套新房子,并且背着郭富朝先把郭书记夫人接去看了房子。
那女人一看就喜欢的要命,二话不说就按照叶少良的要求签署了房产赠与手续的接受合同。等郭富朝章去以后,看老婆摆出一副要是不要房子就离婚的劲头,那时他也自忖还没有跟刘天地分庭抗礼的资本跟实力,这次闹闹别扭不让他顺利拿走承包权也无非就是提醒他一下,桐县还不是他刘天地能一手遮天的,现在人家把上百万的房子送来了,面子也光鲜了,里子也舒适了,还有什么理由继续抻着呢?也就顺水推舟的闷声大发财了。
如果郭富朝肯仔细一点,从老婆手里把房产手续要出来仔细审核一下,以他的狡猾程度,一定能发现这东西是存在漏洞的,当时补齐了也就万事大吉了,怎奈他纵然是有一腔的谋略,唯独却有季常之疾,最怕的就是那个他依靠人家家族势力爬起来的老婆,刚听到他说要房产手续,那女人生怕他脑袋灌水了把房子还章去,一叠声的说没任何问题,手续她都妥善保管了,结果郭富朝也只好丢开手了,这就留下了今天的隐患了。
房产赠与协议,顾名思义自然是赠送人送给被赠者的财产了,历来都有父母把房产赠与儿女的,或者是夫妻之间的赠与手续,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要不然郭富朝的妻子也不是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怎么会那么傻就签了呢?就是那个出身干部家庭的女人优越惯了,拿这种零价值的物质也习惯了,就不以为然了,认为老公只要在那里干着,谁敢拿这种白纸黑字双方签字画押按手印的东西做文章啊?
殊不知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的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更加有“家有贤妻夫不遭横祸”的千古至理,可是郭富朝家里却有这样一个习惯了伸手的“贤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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