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律师说完后,检方开始提出了反对,又是一番辩论后,法官裁定两个证词无效,在公安的口供也无效,这样看起来好像双方打了一个平手而实际上是我方亏了,因为我方提交不了当时死者是安然无恙的证据。
蜈蚣不知道为什么还没有把人带来,眼看就要宣判了,我心里焦急起来。
我方律师的脸上也有一时挫败感,因为那个视频虽然可以证明毛伟明走出包厢是没有什么大事,可是却没有了证人的口头可以证明,视频只能是辅助证明而不是直接证据。
这样的话,如果递交不了新的证据,我估计要会被判决过失杀人了,该死的蜈蚣,你怎么还不出现呢?
眼看就要宣判,我见南宫律师接起了电话,于我我又朝许媚看起,她也正在通电话,并且频频点头,脸上露出了欣喜的表情,我下意识的想,蜈蚣把事情办妥了。
果然,南宫律师说道:“我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证人需要出庭。”
下一秒,金嗓子歌舞厅老板出现了,我望着旁听席上的柳子言,见他一脸铁青。
接下来事情就对我十分有利了,歌舞厅老板说那个伤者被送医院后,就用人来威胁他叫他把监控毁掉,说他是老老实实做生意的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只好说自己监控坏了。
不过这家伙混成精了,虽然证言对我相当有利,却没有说出谁威胁他,说自己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来头。
现在视频加金嗓子歌舞厅的双证,陪审团和审判长都一致相信了毛伟明被我打了之后没有什么大碍,是去了洗手间后才被人打到脑颅出血,然后入院才死亡。
录像,证词,时间都全吻合,也就是说毛伟明死亡和我没有什么关系,而和我打架根本就不属于刑事事件而是属于治安事件,拘留十五天,因为我在看守所已经呆过四十天,所以当场被宣布无罪释放。
我跟着南宫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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