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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本族何功?(4 / 6)

裴硕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我可以牺牲啊,我本疏族,且无子嗣,有什么可争的?但希望裴通此来,不要妄害族人性命,对于过去依附我而得到利益的那些人,也可以稍稍手下留情。

三天之后,裴通主动要求查看族谱和族内田契——这是以县令身份下达的命令——裴硕不敢隐瞒,备悉呈报。裴通观览之后,也不禁大吃一惊,这才知道裴氏一门男丁竟有千余,若加依附、奴婢、佃客,人口上万,有田地近万顷……也就是说,闻喜县内八成的人口、田土,都在裴氏!

由此就问裴硕:“朝廷于占田自有制度,我家逾制十数倍,奈何?”

裴硕解释道:“其实族内多数家,皆已分爨……”分爨就是分家,那既然不算是一家人,占田数目就不能再按一家算吧,不可能仅仅因为同宗就归为一户了——“前因胡寇凌逼,无奈而始复聚。”

裴通便道:“既如此,今胡已亡,理当再分。”裴硕闻言,不禁面露难色。

裴通也知道裴硕不过是砌词狡辩而已,以当时的风俗,举族聚居,分爨单过的不会太多。况且此前分合之间,田地、房屋多入本族之手,再想拆开来,难度相当之大。前几夜跑来控诉的同族,多数就宣称某屋、某田,本来是我的,后为本家所夺,说是统一安排,结果改分给我了贫居、瘠田——老贼裴硕太也不公!

至于其言真伪如何,裴通仓促间自然难以分辨——而且他也并不想真去搞什么调研,把内情捋清楚。

于是趁机就把这些刁状略向裴硕透露一二,并且提出分家之议。对于前者,裴硕自然忙不迭地喊冤叫屈,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但也自恃掌握族权以来,尽量秉持公心,没想刻意打压什么人;对于后者,则极言难为——

“县尊容禀,同族聚爨,已历数世,相互扶持,渐成习俗,愿意分居者寥寥无几。且欲分爨,即当分以房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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