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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新攻具(1 / 6)

裴该对徐渝说:“吾闻秦代制兵,器勒工名,且标准甚严。即以弩机论,所须部件不下二十,若伤损其一,可及时拆卸别弩相同部件替换之,不废其用……”

裴该所说的“器勒工名”,就是始见于《吕氏春秋》的“物勒工名”,即器物的制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以考其诚”,便于就产品质量问题落实责任人。而至于“标准甚严”,乃至同种弩机的部件都可相互替换,就不是古书上的记载啦,而是后世对于出土秦代文物,尤其是兵器进行研究后,所得出的结论。

由此可知,秦之所以能够兼并六国,不仅仅是靠着士卒勇猛,“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还有着强大的军事工业为支撑——标准化生产、严格责任体系,这样制作出来的武器有可能不精良吗?据说,这都是秦墨的功劳。

其实再往前,《周礼·考工记》中就记载着青铜冶炼配方和三十项生产设计规范和制造工艺要求,古人对于标准化生产的好处早就有所了解。但问题知易行难,当时还并没有大工业产生,基本上都是家庭式小手工作坊,工匠们都是世代相继,口耳传承,做出合格的产品来全靠经验,对于具体参数的认知非常模糊——工匠大多都不识字,怎么可能一板一眼按照规范流程来做?所以只有秦这种强力政府、严密体系下,才可能形成能够标准化作业的国家级工场。

此后历代政府,比之秦的严谨结构有所退步,对于标准化生产的认识也就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了,即便“物勒工名”都未必能够全然做到,遑论乱世之中,徐州只是一个新建不久的地方势力呢?

裴该初始对这个问题并没有怎么关注,虽然聚集了徐州各地的工匠,归拢在一起统一为州府生产兵器、农具,以及大到房屋、车辆,小到器皿、首饰等各类制品,但基本上还属于工匠们各干的,只是很多小作坊的聚合体,说不上是工场——原因也很简单,裴使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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