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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幕(3 / 9)

两个便够用了。听到这个,孙七的心凉了半截!别的铺户已经都裁过人了,现在又添上了粮店。他怎么活下去呢?铺户越多裁人,他的生意就越少啊!

回到家中,他想痛痛快快的对程长顺发发牢骚,大骂日本人一顿。可是,他没敢扯着嗓子乱骂,他晓得对门有两家日本人。他挤咕着近视眼,低声的咒诅,希望既不至于被日本人们听见,又能得到长顺的同情。

可是,长顺已结了婚,而且不久就可以作父亲,(太太已有了孕)已经不象先前那么爱生气,爱管闲事,和爱说话了。他还是恨日本人,真的,但是不象从前那样一提日本人便咬牙,便想逃出北平去当兵了。现在,他似乎把养活外婆与妻子当作第一件事,而把国家大事放在其次了。有时候,他甚至须故意忘记了日本人,才好婆婆妈妈的由日常生活中找到一点生趣。

在作完了那一批烂纸破布的军服以后,他摸清了点"小市"上的规矩与情形,于是就拿丁约翰分给他的一点钱作资本,置办了一副挑担,变成个"打鼓儿的"。

这个生意不大好作。第一,打鼓儿的必须有眼睛;看见一件东西,要马上能断定它的好坏,与有没有出路。有眼睛的,能买到"俏"——也许用烂纸的价钱买到善本的图书,或用破铜的价钱买到个古铜器。反之,没眼睛的,便只能买到目所共睹的东西,当然也就没有俏头。第二,必须极留神。万一因贪利而买到贼赃,就马上有吃官司的可能;巡警与侦探专会由打鼓儿的手中起赃,而法律上并不保护他们——拿不到犯人,便扣起打鼓儿的来。这在以前是如此,在日本人的统治下更是如此。第三,必须心狠。打鼓儿的与放账的一样,都是吃穷人的。卖东西的越急于用钱,打鼓儿的便越咬牙出价。用最低的价钱买入,以最高的价钱卖出,是每个打鼓儿的所必遵行的;没有狠心趁早儿不用干这一行。第四,必须吃苦受累。每天,要很早的起来,去赶早市。然后,挑着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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