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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短发小野(下)(1 / 4)

今天倒也不是说他对许寻笙的用情有多深,深到他都不愿意和兄弟们一起吃饭,那倒也不是。他老早也明白,自己这样的男人,其实配不上许寻笙。

但如果许寻笙对所有和他一样的男孩,都瞧不上,那他也服气。可她却和小野眉来眼去。眼看两人只差捅破一层窗户纸就要在一起。

岑野,乐队的召集者,毫无疑问的灵魂。没有他就没有朝暮,没有他就没有第一个冠军。那怕张天遥自认为一把吉他能够笑傲湘城,也明白大多数人最后记住的,只有主唱。

更何况身为一个主唱,岑野各方面都无可挑剔:歌喉、原创能力、相貌、性格。小野比他们任何人都个性冲天,敢爱敢恨,在湘城决赛场,只有他敢摔。那一摔虽然摔走了冠军,却也摔来了小野在圈里圈外的好名声和更高人气。

张天遥几乎可以想象出,等小野真的走进全国观众视野,会有多红多受人喜爱。将来,自己和他的差距会不会更大?那种感觉就像是你面对着一个永远战胜不了的对手,却又无法去怨恨命运的不公。

难道老天爷真的有偏爱,就是要把众人想要的一切,聚集在一个人身上?女人、名利、相貌、幸运……都属于他小野?

其实已经有朋友在劝他了:“你长得不输小野,吉他也牛逼,唱歌其实也不错。现在这个时代,有这些已经能红了。要是能找人再包装包装,立马成名。”

又有人说:“我朋友开了经纪公司,条件很优厚,最近就想签几个艺人。你是朝暮乐队的二号人物,他们很看好。希望能和你谈谈比赛结束后,签约的事。”

但无论是朋友还是经纪方,给他的建议,都是先跟着朝暮乐队,把全国决赛参加完,争取夺得好名次。哪怕得不到好名次,只要这支乐队能红,那么哪怕他今后单飞,路都会好走很多。

张天遥也很清楚,接下来的全国赛,才是自己能够仰仗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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