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则论法。汝若是杀人者,当垂头伏罪;自知非者,当号呼称冤。一虎低头闭目,状上。震惧,即时杀之;其一视恢鸣吼,踊跃自奋,送个放蜂。更人为之歌颂。这次比较简单,没写文章,只是对老虎用嘴巴晓以大义而己,结果一虎不能马虎过关,一虎竟得人口余生,公正廉明,一样不少,真好!这种人虎恩仇记,主角只是重恢和两只老虎吗?才不呢,多得很呢!
一、《后汉书》宋均传:虎相与东渡江。
二、《南史》杜慧度传:猛兽伏,不敢起。
三、《南史》孙谦传:先是郡多猛兽为暴,谦至,绝迹。
四、《南史》傅昭传:郡多猛兽,常设陷阶,昭命去陷阶,猛兽竟不为害。
五、《南史》萧晔传:旧多猛兽为暴。晔为政六年,此暴遂息。
六、《南史》萧象传:旧多猛兽为暴,及象任忡!日,四猛兽死于郭对',自是宁息。
七、《唐书》李绅传:霍山多虎,撷茶者病之。治机讲,发民迹射,不能止。绅至,尽去之,虎不为暴。
八。《明史》胡伊传:县有虎伤人,伊斋沐告于神,虎遁去。
九、《明史》张吴传:有寡妇止一人,为虎所噬,诉于吴。篙于妇期五日,及斋戒告城隍神。及期,二虎伏廷下。吴叱日:'孰伤吾民?于法当死。无罪者去。'一虎起,敛尾去;一虎伏不动,吴射杀之。
十、《明史》谢子夏传:都有虎患,岁又早蝗,祷于神,大雨二日,蝗尽死,虎亦遍去。
够了,够了。
以上所写,都限于一般人(文人、循吏等)对动物的感动,其中我有意做了一个重大的遗漏——不含孝子在内。为什么?因为一扯上孝子,这种文章再也做不完了。中国历史上,孝子和动物的关系,极为错综复杂,从虞舜孝感动天,使象为之耕,乌为之耘起,涌泉跃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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