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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二进宫"(1981-1982 四十六岁)(10 / 17)

股”。

在以人犯为单位上,我虽不过是三千三百分之一,但看守所受命关李敖,却不敢草率从事。我报到那天上午,“法务部长”李元簇到看守所,看守所为我特别清洁房间,抹掉以前人犯留下的字迹,把铁床锁紧等等,不一而足。这在看守所有史以来没有过的。清洁后,副所长汪本流特别看过,表示满意。他又严格嘱咐,安全第一。安全包括不使李敖搞鬼,也不许别人搞到李敖的鬼。副所长严格嘱咐孝一舍主管,绝对不能有流氓对李敖动拳头事件,李敖名气太大,闹出事来大家都要完蛋。孝一舍主管拍胸脯保证,又叫流氓们拍胸脯。流氓们说我们佩服李敖,绝不会出事。我报到当天晚上,就有香烟偷送进来(他们还以为我抽烟,其实我早戒了)。第二天第三天,已经一派“天时地利人和”气象,流氓虽被嘱咐不要同李敖多说话,可是我还是知道了一些秘密与冤情。孝一舍主管惊讶说:“你这样吃得开、这样拉风,我真没想到。美丽岛那批人住在这里的时候,可没你吃得开,你真有一套!”

在看守所期间,我最感谢两位囚犯。一位是于长江,他本是台中一中的学弟,因退票坐牢,被派到伙房做饭。他经常为我烧个菜,老远自伙房端来,送给我,让我“吃小灶”。另一位是石柏苍,他原是台北地方法院书记官,因冤案坐牢,牢里人手不足,白天调他去办公,晚上回押房,住我隔壁,我一入狱,他就在窗口自我介绍,说是我读者。我怀疑此公身分,因而问他如何证明你是。他说他可以背一首我的诗为证,我说你背背看。他就像小学生一样哇哇背起来,我顿时验明正身无误。自从认识了他,就无异认识了一个“贼”。——他白天上办公厅,晚上就偷运资料给我,我就根据资料,秘密写成四万五千字的《监狱学土城?——第二次政治犯坐牢记:〈天下没有自坐的黑牢〉》长文,再由他冒险分批寄出,交给他太太保管。1982年2月10日我出狱当天下午,就招待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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